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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40130號 [民政]
    案由為本市信義區公所修正「臺北市信義區行政中心禮堂場地收費基準」案,敬請備查。
    目前處理程序報告事項
    提案者民政局
    來文文號112.09.15 府授民區字第1126023317號
    收文日期112.09.15
    審查意見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各場地管理機關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訂定或調整場地使用之收費基準時,應檢附成本資料,陳報本府同意後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辦理。
    總收發文號11200200060
    參考附件修正後收費基準條文(含附表)
    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