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本市大安區通化段二小段419地號等24筆市有土地(原坡心段遷建基地範圍),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辦理讓售予符合出售條件之市地上私有建物所有權人,敬請查照審議。 |
提案者 | 財政局 |
來文文號 | 110.05.19 府授財管字第1103020533號 |
收文日期 | 110.05.19 |
審查意見 | 110.11.25 同意,惟公辦都更範圍內之土地,申購人須以預告登記方式參與都更,方予讓售。 |
議決會次 | 110.12.15 第13屆第12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二讀議決 | 110.12.15 第13屆第12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文號 | 110.12.21 議財字第11005010960號 |
備註 | 財政建設委員會議員: 楊靜宇(一召) 林世宗(二召) 林瑞圖 應曉薇 陳義洲 潘懷宗 李慶元 苗博雅 林穎孟 林亮君 邱威傑 提一讀會〈110.12.08〉 |
總收發文號 | 11000093380 |
參考附件 | 非公用土地擬處分清冊 地籍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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