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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 法 規 第140028號 [法規]、[財建]
    案由為修正「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第8條條文案,敬請審議。
    提案者產業發展局
    來文文號112.06.30 府授法一字第1123015232號
    收文日期112.06.30
    審查意見112.10.18
    (一)第四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二)第八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議決會次112.11.01
    三讀審議通過。
    二讀議決112.11.01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2.11.17 議法委字第11210001400號
    辦理情形112.11.27 府授法一字第11201495152號
    有關修正「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第8條條文案,請查照。
    一、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1月27日府法綜字第1123053930號令公布,並經本府以112年11月27日府授法一字第11201495151號函請經濟部轉行政院備查在案。
    二、檢附本自治條例第4條及第8條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公布令各 1 份。

    備註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5、35條規定辦理。
    總收發文號11200141810
    參考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