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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說明

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及臺北市議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11點規定, 機關應公開個資檔案名稱、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等資訊。

二、本會所保有之個資相關資訊表列於下列檔案,可下載後以Word開啟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