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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提案 第140045號 [教育]
    案由有關本府代辦文化部「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工程技術服務履約爭議調解費案」,擬請同意本府墊付調解成立所需增加給付費用一案,敬請審議。
    提案者文化局
    來文文號112.08.23 府授文化建設字第1123029167號
    收文日期112.08.23
    審查意見112.11.21
    一、同意。
    二、臺北市政府應積極向中央爭取無償撥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房地。
    三、明年應循追加預算程序辦理,不主張興訟。
    四、請市府提供本案相關單位責任釐清及權責,以書面報告送本會。
    議決會次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一、審查意見三修正為「明年應循追加預算程序辦理。」。 二、餘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一、審查意見三修正為「明年應循追加預算程序辦理。」。
    二、餘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3.02.05 議教字第11306000080號
    備註教育委員會議員:
    李建昌(一召)陳賢蔚(二召)
    苗博雅 陳重文 徐巧芯 吳沛憶 許淑華 簡舒培 鍾佩玲 王閔生 何孟樺
    提二讀會<112.11.22、112.11.29、113.01.17>
    總收發文號11200181120
    參考附件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