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有關本市文山區景美段四小段162地號等5件市有土地續租案(涉及9筆市有土地),因租用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尺,且租期累計將逾10年或前經貴會同意續租10年後租期又已屆滿,依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4條第2項後段規定,送請貴會同意後再審辦續租相關事宜,敬請審議惠復。 |
提案者 | 財政局 |
來文文號 | 112.08.29 府授財管字第1123024513號 |
收文日期 | 112.08.29 |
審查意見 | 112.11.24 同意。 |
議決會次 | 112.11.29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10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二讀議決 | 112.11.29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10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文號 | 112.11.30 議財字第11205002340號 |
備註 | 財政建設委員會議員: 郭昭巖(一召)闕枚莎(二召)秦慧珠 顏若芳 洪婉臻 張文潔 林亮君 葉林傳 汪志冰 鍾小平 |
總收發文號 | 11200187600 |
參考附件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經管市有非公用土地租期累計將逾10年擬辦理續租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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