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議員提案 第140142號 [工務]
    案由關於「基泰大直」房屋傾倒案件,傳出監測數據在事發前已逾標準卻未獲處理。為確保公共安全,預防災害,主管機關應建立制度,得取得或揭露安全監測數據,以確保施工之安全性。
    提案者吳沛憶,何孟樺,陳賢蔚,徐立信,李芳儒,戴錫欽,郭昭巖,鍾佩玲,林杏兒,林亮君,游淑慧,簡舒培,張文潔,秦慧珠,徐巧芯,顏若芳,趙怡翔,洪婉臻,林珍羽,陳政忠,黃瀞瑩,洪健益,陳宥丞,張志豪,李柏毅,張斯綱,許家蓓,陳怡君,王欣儀,許淑華
    收文日期112.10.16
    審查意見112.11.02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2.11.1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2.11.1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2.11.17 議工字第11209002890號
    辦理情形112.12.11 府授都建字第1120149434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吳沛憶議員等議員提案:「關於『基泰大直』房屋傾倒案件,傳出監測數據在事發前已逾標準卻未獲處理。為確保公共安全,預防災害,主管機關應建立制度,得取得或揭露安全監測數據,以確保施工之安全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17日議工字第11209002890號函。
    二、有關「主管機關應建立制度,得取得或揭露安全監測數據」一節,本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已於112年11月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 1126180497號函(詳附件)發布。爾後本市建築物新建工程開工後,須將監測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於工地告示牌或公佈欄新增QR CODE連結,另一併要求工地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定期同步更新重點監測數值(含最大值、警戒值、行動值等),都發局於施工期間將不定期檢查工地是否依上述措施執行,確保監測資料供民眾了解查閱。
    三、另都發局已通知本市建築工地應填報監測資料雲端資料庫之連結網站予該局,後續將彙整成清單,公告於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之官網;同時重申工地開挖地下室安全監測作業應按內政部90年10月2日台內營字第9085629號函訂定「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之規定辦理;安全監測報告由承造人委由專業監測廠商於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監測,並以監測報告做為施工之依據;另監造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應即時掌握相關監測數據並確實監督建築工程依建照核准圖說及施工計畫施作。

    備註工務委員會議員:
    陳政忠(一召)王欣儀(二召)許家蓓 劉耀仁 洪健益 徐立信 耿葳 李柏毅 陳慈慧 陳怡君 林杏兒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