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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 法 規 第140085號 [法規]、[民政]
    案由檢送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訂定草案總說明、組織規程訂定草案條文及編制表訂定草案如附件,敬請審議惠復。
    提案者人事處
    來文文號112.11.14 府授人管字第1123009858號
    收文日期112.11.14
    審查意見113.01.31
    (一) 第一條,照訂定條文通過。
    (二) 第一款修正為:「一、綜合規劃科:研擬青年政策,規劃與執行青年公共參與平臺、青年事務會議、青年交流及青年居住與心理協助,營運管理本局所屬場館等事項。」;第二款修正為:「二、國際發展科:研擬青年國際發展策略,規劃與執行青年國際參與,蒐集國際資訊與媒合國際資源,辦理國際交流及相關補助等事項。」;第三款修正為:「三、職涯支援科:研擬青年職涯發展策略,規劃與執行青年職涯探索、實習體驗、職涯培力及青年創業貸款,營運管理青年創新基地等事項。」;餘照訂定條文通過。【洪議員健益、林議員延鳳及何議員孟樺保留大會發言權】
    (三) 第九條,照訂定條文通過。【洪議員健益、林議員延鳳及何議員孟樺保留大會發言權】
    (四) 編制表,均照訂定條文通過。
    議決會次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二讀議決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三讀議決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發文文號113.02.02 議法委字第11310000150號
    辦理情形113.04.18 府授法綜字第1133016647號
    有關「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訂定發布一事,敬請查照。
    一、本案經貴會第14屆第3次臨時大會第4次會議(113年1月 31 日)三讀審議通過,並經本府113年4月18日府法綜字第1133016034號令發布在案。
    二、檢附發布令、旨揭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之影本各1 份。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提一讀會<112.11.22、112.11.29、112.12.06>
    總收發文號11200242860
    參考附件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訂定草案總說明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訂定草案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