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檢送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訂定草案總說明、組織規程訂定草案條文及編制表訂定草案如附件,敬請審議惠復。 |
提案者 | 人事處 |
來文文號 | 112.11.14 府授人管字第1123009858號 |
收文日期 | 112.11.14 |
審查意見 | 113.01.31 (一) 第一條,照訂定條文通過。 (二) 第一款修正為:「一、綜合規劃科:研擬青年政策,規劃與執行青年公共參與平臺、青年事務會議、青年交流及青年居住與心理協助,營運管理本局所屬場館等事項。」;第二款修正為:「二、國際發展科:研擬青年國際發展策略,規劃與執行青年國際參與,蒐集國際資訊與媒合國際資源,辦理國際交流及相關補助等事項。」;第三款修正為:「三、職涯支援科:研擬青年職涯發展策略,規劃與執行青年職涯探索、實習體驗、職涯培力及青年創業貸款,營運管理青年創新基地等事項。」;餘照訂定條文通過。【洪議員健益、林議員延鳳及何議員孟樺保留大會發言權】 (三) 第九條,照訂定條文通過。【洪議員健益、林議員延鳳及何議員孟樺保留大會發言權】 (四) 編制表,均照訂定條文通過。 |
議決會次 | 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
二讀議決 | 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三讀議決 | 113.01.31 第14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4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
發文文號 | 113.02.02 議法委字第11310000150號 |
辦理情形 | 113.04.18 府授法綜字第1133016647號 有關「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訂定發布一事,敬請查照。 一、本案經貴會第14屆第3次臨時大會第4次會議(113年1月 31 日)三讀審議通過,並經本府113年4月18日府法綜字第1133016034號令發布在案。 二、檢附發布令、旨揭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之影本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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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提一讀會<112.11.22、112.11.29、112.12.06> |
總收發文號 | 11200242860 |
參考附件 |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訂定草案總說明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訂定草案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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