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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430號 [民政]
    案由鑑於現行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規範設有「關懷訪視」服務項目,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社會局無法提供補助民間團體,有關訪視長輩之個人資料,致使健康促進、問安服務、關懷訪視、餐飲服務等計畫初衷流於形式。建請臺北市社會局研議落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關懷項目之具體規範。
    提案者陳怡君,何孟樺,林世宗,王孝維,徐立信,郭昭巖,李建昌,洪健益,張文潔,李芳儒,戴錫欽,秦慧珠,陳賢蔚,詹為元,鍾佩玲,林杏兒,林珍羽,張斯綱,洪婉臻,李柏毅,闕枚莎,徐弘庭
    收文日期113.12.27
    審查意見114.11.13
    送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4.11.21 議民字第 11404001890號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許淑華(一召)鍾佩玲(二召)
    李芳儒 林珍羽 徐立信 何孟樺 顏若芳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