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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501號 [民政]
    案由青年局大樓部分可供租用場館使用率低落,建請市府修正《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館租借使用規定》,擴大公益檔期適用對象並增設新媒體人才培訓空間及設備,以達空間活化及鼓勵本市青年多元發展之效。
    提案者顏若芳,林延鳳,何孟樺,徐立信,郭昭巖,李芳儒,陳怡君,陳宥丞,秦慧珠,林珍羽,陳賢蔚,許淑華,詹為元,林亮君,陳慈慧,張文潔,葉林傳,鍾小平,洪婉臻,張斯綱,鍾佩玲,戴錫欽
    收文日期114.09.22
    審查意見114.10.16
    送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4.10.2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4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4.10.2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4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4.10.27 議民字第 11404001540號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許淑華(一召)鍾佩玲(二召)
    李芳儒 林珍羽 徐立信 何孟樺 顏若芳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