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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529號 [民政]
    案由建請臺北市政府檢討現行《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相關規定,研議補強規範不足並延長本市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資料保存期限最少90天,強化監視設備設置規範,以確保兒少托育安全並兼顧教保員權益。
    提案者洪健益,陳慈慧,林亮君,郭昭巖,林杏兒,詹為元,劉耀仁,李柏毅,李芳儒,徐立信,張斯綱,戴錫欽,柳采葳,李明賢,王欣儀,鍾佩玲,游淑慧,王閔生,吳世正,許淑華,吳志剛,陳炳甫,陳賢蔚,王孝維,張文潔,洪婉臻,何孟樺,陳怡君,耿葳,李傅中武,林延鳳,顏若芳,曾獻瑩,汪志冰,陳宥丞,張志豪,黃瀞瑩,簡舒培,徐弘庭,葉林傳
    收文日期114.10.28
    審查意見115.01.05
    送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5.01.07 第14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5.01.07 第14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5.01.08 議民字第 11504000020 號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許淑華(一召)鍾佩玲(二召)
    李芳儒 林珍羽 徐立信 何孟樺 顏若芳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