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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546號 [工務]
    案由台北市多有藝術家捐贈或局處委外建造之「公共藝術品」(例如美崙公園無敵小鼠),然而許多公共藝術品未被市民、觀光民眾所知曉,且修繕費用通常所費不貲。為使本市「公共藝術品」設置之效益最大化,公園處應針對轄下公共藝術品積極進行宣傳,並偕同觀光局研議結合推廣地方觀光,使其成為台北小型地標。
    提案者鍾佩玲,顏若芳,許淑華,何孟樺,苗博雅,林亮君,詹為元,張斯綱,徐立信,李芳儒,戴錫欽,葉林傳,柳采葳,李明賢,林杏兒,李柏毅,王欣儀,王閔生,陳慈慧,李建昌,郭昭巖,陳賢蔚,王孝維,張文潔,洪婉臻,陳怡君,耿葳,林延鳳,劉耀仁,黃瀞瑩,陳宥丞,簡舒培,徐弘庭,洪健益,李傅中武
    收文日期114.11.06
    審查意見114.11.20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4.11.27 議工字第11409001480 號
    備註工務委員會議員:
    洪健益(一召)苗博雅(二召)
    詹為元 李傅中武 陳慈慧 林杏兒
    郭昭巖 劉耀仁 李柏毅 林亮君 李建昌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