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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40476號 [民政]
    案由本府社會局依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萬華南區老人服務中心」案,敬請貴會備查,詳如說明,請查照。
    提案者社會局
    來文文號114.11.27 府授社老字第1143193699號
    收文日期114.11.27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備查。
    發文文號114.12.18 議民字第11404002140號
    備註依據「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但書規定:「市有財產價值未達新臺幣一點五億元者,應報市政府核准後送市議會備查」辦理。
    總收發文號11400212750
    參考附件委託經營管理契約
    實施計畫
    財產價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