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有關修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收費基準」為「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並自114年 12月15日施行一案,敬請備查。 |
| 提案者 | 青年局 |
| 來文文號 | 114.12.12 府授青秘字第1143010921號 |
| 收文日期 | 114.12.12 |
| 審查意見 | 無 |
| 議決會次 | 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備查。 |
| 發文文號 | 114.12.18 議民字第11404002150號 |
| 備註 | 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各場地管理機關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訂定或調整場地使用之收費基準時,應檢附成本資料,陳報本府同意後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辦理。 |
| 總收發文號 | 11400225830 |
| 參考附件 |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修正條文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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