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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40481號 [民政]
    案由有關修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收費基準」為「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並自114年 12月15日施行一案,敬請備查。
    提案者青年局
    來文文號114.12.12 府授青秘字第1143010921號
    收文日期114.12.12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備查。
    發文文號114.12.18 議民字第11404002150號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各場地管理機關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訂定或調整場地使用之收費基準時,應檢附成本資料,陳報本府同意後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辦理。
    總收發文號11400225830
    參考附件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修正條文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