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有關本市松山區寶清段四小段497地號市有非公用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辦理出售事宜,敬請查照審議。 |
提案者 | 都市發展局 |
來文文號 | 108.03.06 府授都企字第1083001046號 |
收文日期 | 108.03.06 |
審查意見 | 108.05.10 同意。 |
議決會次 | 108.05.15 第13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二讀議決 | 108.05.15 第13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文號 | 108.05.17 議工字第10809000520號 |
備註 | 依據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點及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7、69條規定辦理。 工務委員會議員: 劉耀仁(一召) 鍾佩玲(二召) 陳慈慧 陳永德 洪健益 梁文傑 吳沛憶 闕枚莎 張茂楠 王欣儀 李建昌 |
總收發文號 | 10800049420 |
參考附件 | 處分清冊 位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