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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100號 [民政]
    案由有鑑於議會將通過保障藏人權利之提案,基於平等原則建請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相關,如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瑤族等在台之少數民族權利保護措施。
    提案者侯漢廷,游淑慧,羅智強,王浩,潘懷宗,李明賢,徐弘庭,徐巧芯,耿葳,吳世正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8.06.05
    審查意見108.06.20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苗博雅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議決會次108.06.20 第13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8.06.20 第13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8.06.21 議民字第10804001470號
    辦理情形108.07.02 府授民人口字第1086028363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1次臨時大會第2次會議議決侯議員漢廷等議員提案:「有鑑於議會將通過保障藏人權利之提案,基於平等原則建請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相關,如蒙古族、回族、藏族、 苗族、瑤族等在台之少數民族權利保護措施。」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8年6月21日議民字第10804001470號函。
    二、有關旨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 業於108年6月27日府授民人口字第10801319962號函請 本府各一級機關施政時,應尊重在臺之少數民族基本人權、自由及其獨特宗教和文化權利。 請本府秘書處研擬有關深化與少數民族之政治、文化、宗教、經貿合作、官員互訪、簽署備忘錄或其他相關交流,係屬中央權責,不屬本府目前所推動各類城市外交交流範疇,建議宜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推辦。 另有關本市不論國籍之少數民族,於教育、就業、 文化、宗教及其他生活方面上所遭遇之困難及研擬具體協助之方案,本部分係本府民政局持續推動之業務,並於臺北市新移民專區網站及所轄新移民會館繼續提供相關新移民活動訊息及相關生活輔導資訊。 有關訂定本市「少數民族權利日」部分,本府將研議是否訂定;另舉辦宗教文化及其他相關活動,由本府相關局處協助辦理。
    109.03.20 府授民人口字第10960131162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1次臨時大會第2次會議議決侯議員漢廷 等議員提案:「有鑑於議會將通過保障藏人權利之提案,基於平等原則建請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相關,如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瑤族等在台之少數民族權利保護措施。」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本府108年7月2日府授民人口字第1086028363號函續辦,並復貴會108年6月21日議民字第10804001470號函。
    二、按憲法第5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及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爰本府不針對特定族群訂定相關權利紀念日。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陳政忠(一召) 林國成(二召) 李慶元 黃珊珊 徐立信 
    苗博雅 王浩 葉林傳 侯漢廷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