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為辦理「捷運新莊線大橋頭(捷2)基地屬本市都市計畫獎勵樓地板面積供作公營住宅使用之應配合編列委建經費」修正106至109年度連續性計畫總經費案,敬請審議。 |
提案者 | 都市發展局 |
來文文號 | 108.07.08 府授都企字第1083060410號 |
收文日期 | 108.07.08 |
審查意見 | 108.10.03 同意。 |
議決會次 | 109.01.08 第13屆第06次臨時大會第05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二讀議決 | 109.01.08 第13屆第06次臨時大會第05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文號 | 109.01.13 議工字第10909000040號 |
備註 | 依據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8點、臺北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7點規定辦理。 工務委員會議員: 簡舒培(一召) 陳慈慧(二召) 鍾佩玲 陳永德 羅智強 闕枚莎 劉耀仁 吳沛憶 王閔生 江志銘 陳義洲 提二讀會〈108.10.16〉 |
總收發文號 | 10800170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