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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30098號 [教育]
    案由為本府體育局修訂「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天母運動場區各場地收費基準第4、5、6、8點規定暨附表」,敬請備查。
    提案者體育局
    來文文號108.07.25 府授體設字第1083017396號
    收文日期108.07.25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09.09.30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4次會議
    備查。
    發文文號109.10.05 議教字第10906002380號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各場地管理機關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訂定或調整場地使用之收費基準時,應檢附成本資料,陳報本府同意後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辦理。
    提大會報告(108.09.18 108.09.25)
    總收發文號10800186090
    參考附件收費基準 修訂發布令、修訂條文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