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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127號 [民政]
    案由提請要求市政府應升起彩虹旗,呼應本屆同志大遊行,表達本市市府支持婚姻平權與性別主流化,慶祝同性婚姻合法化。
    提案者邱威傑,苗博雅,徐巧芯,林亮君,林穎孟,黃郁芬,吳沛憶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8.10.14
    審查意見108.11.26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8.12.04 第13屆第02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8.12.04 第13屆第02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8.12.12 議民字字第10804002470號
    辦理情形108.12.19 府授民人口字第1080163192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2次定期大會邱議員威傑等議員提案:「提請要求市政府應升起彩虹旗,呼應本屆同志大遊行,表達本市市府支持婚姻平權與性別主流化,慶祝同性婚姻合法化。」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8年12月12日議民字第10804002470號函。
    二、有關今(108)年度市府是否升彩虹旗一案,前於本府107年8月29日召開第2次同志業務聯繫會報進行相關討論,因單純升彩虹旗對於深化社會對話缺乏實質助益,為避免製造對立及去政治化,同志團體建議改以軟性的城市行銷或文化觀光模式取代升旗,故會議決議已改請文化局及觀傳局進行友善性別城市行銷取代。
    三、為協助今年臺灣同志遊行籌備及相關彩虹城市行銷,本府觀傳局業召開2次「彩虹經濟觀光推廣會議」,本府民政局亦於108年8月23日邀集相關局處召開「108年臺灣同志遊行市府路封路暨彩虹經濟城市行銷配套措施協調會議」,由蔡副市長主持,除協調保留市府路、凱道路權及彩虹市集設攤事宜,俾利本屆遊行順利舉行外,並責由觀傳局擔任彩虹經濟城市行銷PM機關,完成臺北旅遊網設置10月份彩虹首頁及乘著彩虹去旅行主題,並於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劃設彩虹地景、協調沿線商圈掛彩虹旗以及遊行路段懸掛路燈旗等,透過各項行銷措施,實際表達臺北這座城市多元、平等、尊重、共融的價值。
    四、另今年為臺灣同婚元年,本府民政局於5月24日在信義廣場舉辦戶外婚禮派對給予同志新人誠摯祝福,並於10月23日至11月13日於信義威秀徒步區舉辦「現在就是未來—臺北同志公民活動20週年紀念展」,以戶外裝置藝術及活潑插畫帶領觀眾走過一個臺北市民同志20年的生命故事,以平易近人方式促進社會大眾對於同志的理解與認識。
    五、本府多年來對於同志權益保障不遺餘力,一直率先中央或其他縣市政府,積極營造友善同志環境,尤以聲請釋憲並促成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達成婚姻平權里程碑為首要,且今年亦已完成多項彩虹城市觀光行銷措施,已充分表達支持同志權益保障的立場。
    六、有關未來升彩虹旗或其他彩虹城市觀光行銷之作為,本府將持續與同志團體溝通討論精進。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應曉薇(一召) 陳怡君(二召) 李慶元 徐立信 陳政忠 
    林國成 王浩 侯漢廷 周威佑 梁文傑 張斯綱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