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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30157號 [工務]
    案由有關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與忠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需支付所失利益等費用動支第二預備金新臺幣3億6,208萬元案,敬請備查。
    提案者新建工程處
    來文文號108.11.05 府授工新字第1083117389號
    收文日期108.11.05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08.12.16 第13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一、備查。 二、請市府於一週內將相關人員責任檢討報告函送本會。
    發文文號108.12.18 議工字第10809002230號
    辦理情形108.12.24 府授工新字第1080164439號
    檢送「有關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與忠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需支付所失利益等費用動支第二預備金新臺幣3億6,208萬元備查案」相關責任檢討報告1份,敬請查照。依貴會108年12月18日議工字第10809002230號函辦理。
    備註依據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3點:「各機關動支之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者,或動支之第二預備金作為中央各部會專案補助之本府配合款者,應以府函先送市議會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規定辦理。
    提大會報告(108.11.20 108.12.04)
    總收發文號10800273880
    參考附件預備金計畫說明書
    各項費用明細表
    各項費用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