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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163號 [工務]
    案由請市府基於文化、觀光與交通相關考量,重啟三腳渡碼頭龍舟吊橋興建乙案。
    提案者鍾佩玲,徐立信,鍾小平,林亮君,秦慧珠,張斯綱,王世堅,邱威傑,潘懷宗,陳怡君,周威佑,李傅中武,王欣儀,楊靜宇,李明賢,梁文傑,李建昌,陳永德,陳慈慧,江志銘,侯漢廷,王鴻薇,洪健益,林世宗,劉耀仁,吳世正,葉林傳,戴錫欽,郭昭巖,闕枚莎,羅智強,苗博雅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8.11.18
    審查意見108.11.21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8.12.04 第13屆第02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8.12.04 第13屆第02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8.12.06 議工字第10809002160號
    辦理情形109.01.15 府授文化資源字第1093010673號
    有關貴會第13屆大會鍾議員佩玲等議員提案:「請市府基於文化、觀光與交通相關考量,重啟三腳渡碼頭龍舟吊橋興建」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8年12月6日議工字第10809002160號函。
    二、旨案基於文化、觀光及交通相關考量評估,本府各相關局處評估意見如下: 交通局:本案以文化記憶與觀光發展作為考量,並將改善百齡河濱公園區行人、自行車跨河路線安全列入計畫一環,重啟本計畫之評估一節,交通局將配合本府主政機關辦理相關交通評估事項(如附件1)。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有關旨案興建龍舟吊橋,前已由交通局主政辦理相關評估作業,若本案以文化、觀光及交通相關考量重啟,建議就整體需求及成本效益審慎評估,工務局再配合後續相關事宜(如附件2)。 觀傳局意見略以:經查本案交通局前業於107年1月29日邀集府外委員及各局處召開「三腳渡自行車道跨岸吊橋案是否興建評審會議」(觀光部分委員綜合意見詳如附件3),該會議結論評比結果為建議不興建。 文化局:三腳渡地區龍舟產業技術保存、周邊地景等水岸文化豐富多元,係區域文化歷史發展之見證,故無論吊橋興建與否,文化局皆可就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提供相關協助,惟吊橋興建仍應回歸河濱兩岸交通疏運及工程專業評估。

    備註工務委員會議員:
    簡舒培(一召) 陳慈慧(二召) 鍾佩玲 陳永德 羅智強 
    闕枚莎 劉耀仁 吳沛憶 王閔生 江志銘 陳義洲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