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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166號 [教育]
    案由請教育局研擬修正《臺北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將3-4歲本市幼兒就讀鄰近之新北市幼兒園納入補助對象。
    提案者鍾佩玲,李建昌,陳慈慧,王閔生,潘懷宗,洪健益,王世堅,江志銘,郭昭巖,徐巧芯,張斯綱,苗博雅,鍾小平,許家蓓,李傅中武,李慶元,陳政忠,侯漢廷,鍾沛君,王欣儀,陳永德,羅智強,秦慧珠,游淑慧,阮昭雄,楊靜宇,邱威傑,陳怡君,王鴻薇,李明賢,梁文傑,戴錫欽,林亮君,葉林傳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8.11.20
    審查意見108.12.10
    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8.12.16 第13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8.12.16 第13屆第03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8.12.18 議教字第10806002360號
    辦理情形108.12.26 府授教前字第1080164406號
    有關貴會第13屆鍾議員佩玲等議員提案(案號130166):「請教育局研擬修正《臺北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將3至4歲本市幼兒就讀鄰近之新北市幼兒園納入補助對象。」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8年12月18日議教字第10806002360號函。
    二、自108學年度起,本市2至4歲幼兒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之私立幼兒園,每學期得申領新臺幣1萬3,660元之學費補助,該補助方案實施迄今,獲各方肯定及貴會支持,尤以家長反映實質減輕經濟負擔,有效提升本市幼兒就學率。
    三、本幼兒學費補助政策之訂定精神係屬「學費補助」,針對補助設籍本市就讀外縣市幼兒園之幼兒,需衡酌北北基共同生活圈整體特性,除各縣市政府應一同研議「幼兒園稽查」、「收費審核」、「凍漲機制」等配套措施外,並配合中央「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核心精神,建議由中央領銜各縣市,共同營造全國一致的友善育兒環境前提下,研議本補助預算及相關行政作業之具體執行方式。
    四、未來本府教育局將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精神辦理相關學前教育政策,並持續推動本市「學前教育政策2.0版」,以「擴增公共化幼兒園」、「推動準公共幼兒園」、「幼兒學費補助」、「特幼公共化100%」及「2至4歲育兒津貼」等5大主軸,積極推展公共化、平價、優質、近便之教保服務,達成擴展平價教保服務之政策目標,藉以提高設籍本市市民就讀本市公共化幼兒園,實質減輕本市家長育兒負擔。

    備註教育委員會議員:
    陳重文(一召) 吳世正(二召) 李芳儒 黃郁芬 耿葳 
    邱威傑 林穎孟 苗博雅 汪志冰 阮昭雄 李明賢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