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有關貴會審議本府都市發展局所管住宅基金108年度預算案之附帶決議案,請查照。 |
提案者 | 都市發展局 |
來文文號 | 108.12.18 府授都企字第1083119574號 |
收文日期 | 108.12.18 |
審查意見 | 無 |
議決會次 | 108.12.25 第13屆第04次臨時大會第03次會議 備查。 |
發文文號 | 108.12.30 議工字第10809002340號 |
備註 | 依臺北市議會審議108年度本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有關都市發展局所管住宅基金之附帶決議:「請都市發展局檢討地上權國宅住戶繳納土地租金的合理範圍,研議除社區內使用及活動空間外,實際上難以使用之山坡地等,免收或差別土地租金之可行性;另地上權國宅住戶要求價購土地之議題,請再重新檢討研議。」辦理。 |
總收發文號 | 10800312040 |
參考附件 | 市府令 臺北市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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