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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30242號 [交通]
    案由為支付「捷運新莊線北市段大橋頭站(捷2)基地土地開發案」原地主應抵付權值剩餘款,有關本府捷運工程局管有「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補辦預算新臺幣2億464萬5,129元案,請備查。
    提案者捷運工程局
    來文文號109.05.20 府授捷聯字第1093006745號
    收文日期109.05.21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備查。
    發文文號109.10.08 議交字第10907002120號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點規定辦理。
    提大會報告(109.06.03 109.06.17)
    總收發文號10900103370
    參考附件補辦預算明細表及付款規劃甘特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