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建議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組長級以上之公務人員比例應超過二分之一原住民籍」,敬請各位同仁審議惠允。 |
提案者 | 李芳儒,王鴻薇,張斯綱,王閔生,耿葳,郭昭巖,張茂楠,陳義洲,陳永德,葉林傳,阮昭雄,陳重文,李傅中武,徐弘庭,洪健益,戴錫欽 |
來文文號 | 第號 |
收文日期 | 109.05.19 |
審查意見 | 109.09.30 (議員提案第130224案併案審查) 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編制表,均照修正條文通過。 |
議決會次 | 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
二讀議決 | 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均照審查意見通過。 |
三讀議決 | 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
發文文號 | 109.10.13 議法委字第10910000640號 |
辦理情形 | 109.11.12 府授法綜字第1093052302號 為修正「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及編制表案,敬請查照。 - 一、本案經提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4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109年10月7日)三讀通過,並經本府109年11年12日府法綜字第1093052349號令發布在案。
- 二、檢附旨揭組織規程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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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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