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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261號 [民政]
    案由請社會局修正《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使年滿65歲時未能獲得補助之長者,於日後經社會局認定符合補助資格時,自實際符合資格當月起予以補助。以節省行政成本,並達成制定本辦法便民利民之初衷。
    提案者苗博雅,邱威傑,黃郁芬,郭昭巖,戴錫欽,陳怡君,阮昭雄,陳永德,秦慧珠,張茂楠,潘懷宗,林亮君,游淑慧,劉耀仁,闕枚莎,李明賢,洪健益,耿葳,吳沛憶,鍾佩玲,侯漢廷,張斯綱,簡舒培,楊靜宇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06.23
    審查意見109.06.29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9.07.01 第13屆第07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9.07.01 第13屆第07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9.07.03 議民字第10904001590號
    辦理情形109.07.13 府授社老字第1090128644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3次定期大會苗議員博雅等議員提案:「請社會局修正《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使年滿65歲時未能獲得補助之長者,於日後經社會局認定符合補助資格時,自實際符合資格當月起予以補助。以節省行政成本,並達成制定本辦法便民利民之初衷。」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9年7月3日議民字第10904001590號函。
    二、本府社會局刻已就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政策,研議資訊化定期審核機制,進行系統程式修改,並啟動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林穎孟(一召) 林亮君(二召) 簡舒培 李建昌 黃郁芬 
    邱威傑 王浩 李慶元 苗博雅 洪健益 王閔生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