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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263號 [警衛]
    案由鑑於市府雖大量購買Gogoro公務機車,惟未商議符合公務機車合理的「騎乘里數方案」與「電池交換月租費」,導致273台Gogoro公務機車,未達電池費率方案中免費里程數的一半,卻被收整月的費用,這也致使市府多付里程費用平均每年高達約163萬9527元。建請市府重新研議「市有土地建置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可行性」,並藉此做為談判籌碼,爭取合理且符合市府公務機車的合理騎乘里數方案。此外,更應主動與業者洽談,擴大充換電站的建置,造福有購買電動機車的一般民眾。
    提案者戴錫欽,游淑慧,侯漢廷,李明賢,楊靜宇,王浩,秦慧珠,黃郁芬,林亮君,王世堅,許家蓓,林世宗,阮昭雄,汪志冰,羅智強,陳建銘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06.24
    審查意見109.10.20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9.10.28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9.10.28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9.10.29 議警字第10908002260號
    辦理情形109.11.09 府授環空字第1093072981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4次定期大會戴議員錫欽等議員提案:「鑑於市府雖大量購買Gogoro公務機車,惟未商議符合公務機車合理的『騎乘里數方案』與『電池交換月租費』,導致273台Gogoro公務機車,未達電池費率方案中免費里程數的一半,卻被收整月的費用,這也致使市府多付里程費用平均每年高達約163萬9,527元。建請市府重新研議『市有土地建置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可行性』,並藉此做為談判籌碼,爭取合理且符合市府公務機車的合理騎乘里數方案。此外,更應主動與業者洽談,擴大充換電站的建置,造福有購買電動機車的一般民眾。」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9年10月29日議警字第10908002260號函。
    二、本府警察局訂於109年11月3日邀集本府交通局、環境保護局、秘書處與電動機車業者洽談本府所屬機關公務電動機車電池資費優惠方案,後續朝訂定全府共同供應契約方式供各機關依需求方案辦理採購,研議結果另案提報貴會。

    110.02.18 府授環空字第1106010745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4次定期大會戴議員錫欽等議員提案:「針對北市公務電動機車,請重新研議『市有土地建置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可行性』,並藉此做為談判籌碼,爭取合理且符合市府公務機車的合理騎乘里數方案」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9年10月29日議警字第10908002260號函暨本府109年11月4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144677號函續辦。
    二、本府業於109年11月3日召開「公務電動機車電池租賃優惠方案會議」,依會議結論, 請Gogoro 公司針對本府各機關學校採購之公務電動機車使用里程情形進行分析,提供該輛機車最適宜之電池資費方案(自由省、預選里程 315、預選里程 630、騎到飽)報表,俾利本府控管電動機車使用情形,並作為機關學校選用或隔月調整電池資費方案之參考依據。

    備註警政衛生委員會議員:
    王世堅(一召) 許家蓓(二召) 陳建銘 李柏毅 汪志冰 
    林世宗 江志銘 阮昭雄 劉耀仁 張茂楠 羅智強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