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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提案 第130119號 [交通]
    案由本府交通局辦理「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執行後續擴充,擬修正總計畫經費,敬請審議。
    提案者交通局
    來文文號109.07.28 府授交管字第1093035984號
    收文日期109.07.28
    審查意見109.12.18
    一、同意。
    二、市府與微笑單車公司原先所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權利金收取方式顯不合理,未來簽訂擴充契約時,應以不低於原契約規劃總權利金為原則,訂定固定權利金及超額分潤權利金,並加入重新議訂權利金之機制,以維市民權益。
    議決會次110.01.11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5次會議
    一、同意。 二、市府與微笑單車公司原先所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權利金收取方式顯不合理,未來簽訂擴充契約時,應以高於原契約規劃總權利金為原則,訂定固定權利金及超額分潤權利金,並加入重新議訂權利金之機制,以維市民權益。
    二讀議決110.01.11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5次會議
    一、同意。
    二、市府與微笑單車公司原先所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權利金收取方式顯不合理,未來簽訂擴充契約時,應以高於原契約規劃總權利金為原則,訂定固定權利金及超額分潤權利金,並加入重新議訂權利金之機制,以維市民權益。
    發文文號110.01.12 議交字第11007000040號
    備註交通委員會議員:
    苗博雅(一召) 邱威傑(二召) 林亮君 周威佑 陳炳甫 
    黃郁芬 陳永德 徐弘庭 李明賢 林穎孟 葉林傳
    總收發文號10900159320
    參考附件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修正計畫總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