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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 法 規 第130137號 [民政]
    案由為修正「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自治條例」案,敬請審議。
    提案者社會局
    來文文號109.08.10 府授法一字第1093028024號
    收文日期109.08.10
    審查意見109.10.21
    議決:
    (一)第一條至第二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二)現行條文第二條,同意刪除。
    (三)第三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四)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修正為「十八歲以上。」;餘照修正條文通過。
    (五)第五條新增第六項「前項評估審核機制所需入住評量表如附件。」及其附件(入住評量表);餘照修正條文通過。
    (六)第六條至第八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七)現行條文第九條,同意刪除。
    (八)第九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九)第十條刪除第二項;餘照修正條文通過。
    (十)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議決會次109.11.04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二讀議決109.11.04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均照審查意見通過。
    三讀議決109.11.04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發文文號109.11.17 議法委字第10910000810號
    辦理情形109.11.24 府授法一字第10901472412號
    有關修正「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自治條例」案,請查照。 
    一、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1月24日府法綜字第1093054207號令公布,並經本府以109年11月24日府授法一字第10901472411號函請衛生福利部轉行政院備查在案。
    二、檢附本自治條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公布令各1份。

    備註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5、35條規定辦理。
    提一讀會〈109.09.16〉
    總收發文號1090016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