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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 法 規 第130138號 [民政]
    案由檢送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草案總說明、組織規程對照表、編制對照表及員額比例表如附件,敬請審議惠復。
    提案者客家事務委員會
    來文文號109.08.26 府授人管字第1090132379號
    收文日期109.08.26
    審查意見109.09.30
    (一)第一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二)現行條文第二條同意刪除。
    (三)第二條第四項修正為「委員為無給職,任期為二年,連聘得連任一次。任期內委員出缺時,得補行遴聘(派)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餘照修正條文通過。
    【游淑慧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四)第三條至第十三條及編制表,均照修正條文通過。
    議決會次109.11.04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二讀議決109.11.04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修正條文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編制表,均照審查意見通過。
    三讀議決109.11.04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發文文號109.11.17 議法委字第10910000820號
    辦理情形109.12.17 府授法綜字第1093058896號
    有關「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發布一事,敬請查照。 
    一、本案經貴會第13屆第4次定期大會第9次會議(109年11月4日)三讀審議通過,並經本府109年12年17日府法綜字第1093058395號令發布在案。
    二、檢附旨揭組織規程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各1份。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總收發文號10900183650
    參考附件
    01總說明_
    02組織規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03編制表修正對照表
    04員額比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