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為修正「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之1條文案,敬請審議。 |
提案者 | 財政局 |
來文文號 | 109.08.31 府授法三字第1093030672號 |
收文日期 | 109.08.31 |
審查意見 | 109.09.30 (一)第一項本文修正為「前條各款規定之娛樂稅徵收率,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止,調整如下:」;餘照修正條文通過。 (二)修正說明第二點「……於特定期間內調降第五條各款規定之徵收率,施行期間六個月。」,刪除「施行期間六個月」文字。 (三)新增第二項「本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修正施行前三年內,代徵人有逃漏地方稅捐且情節重大者,不適用前項徵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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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會次 | 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
二讀議決 | 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三讀議決 | 109.10.07 第13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 |
發文文號 | 109.10.13 議法委字第10910000620號 |
辦理情形 | 109.10.21 府授法三字第10901423182號 有關修正「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之1案,請查照。 - 一、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0月21日府法綜字第1093048540號令公布,並經本府以109年10月21日府法三字第10901423181號函請財政部核備在案。
- 二、檢附本自治條例第5條之1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公布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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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5、35條規定辦理。 |
總收發文號 | 10900186890 |
參考附件 | 修正草案總說明 ATTCH2 草案條文對照表 法規影響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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