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有關訂定「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案,敬請查照。 |
提案者 | 都市發展局 |
來文文號 | 109.11.18 府授法二字第10930392402號 |
收文日期 | 109.11.18 |
審查意見 | 無 |
議決會次 | 109.12.09 第13屆第08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備查。 |
發文文號 | 109.12.18 議法委字第10910000990號 |
備註 | 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及本會第8屆第5次定期大會第3次會議審議臺北市議會議事規則之附帶決議:「…市府訂定之自治規則,應提經本會程序委員會審查後,列入報告事項提報大會」辦理。 提大會報告(109.11.25) |
總收發文號 | 10900246680 |
參考附件 | 本辦法訂定條文 訂定總說明 逐條說明 發布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