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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359號 [教育]
    案由建請市府將安全地墊及地墊厚度之相關規範,納入臺北市權管各攀岩抱石場館使用規範中上攀區之必要防護項目。
    提案者闕枚莎,王鴻薇,吳志剛,張斯綱,李慶元,陳重文,秦慧珠,林國成,王浩,李芳儒,許淑華,耿葳,徐立信,郭昭巖,葉林傳,洪健益,楊靜宇,黃郁芬,潘懷宗,吳世正,張茂楠,劉耀仁,侯漢廷,林亮君,王閔生,戴錫欽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12.07
    審查意見109.12.22
    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9.12.23 第13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9.12.23 第13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9.12.28 議教字第10906003090號
    辦理情形110.01.05 府授體產字第1090153275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8次臨時大會闕議員枚莎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將安全地墊及地墊厚度之相關規範,納入臺北市權管各攀岩抱石場館使用規範中上攀區之必要防護項目。」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9年12月28日議教字第10906003090號函。
    二、查本府體育局已於109年12月24日召開之「臺北市委外運動場館109年第11次執行長會議」請本市各運動中心就攀岩場設施設立厚度5公分之安全護墊、就抱石場設施設立厚度20公分之安全護墊;另為確保使用安全,本市各運動中心攀岩(抱石)場自110年1月1日起禁止單人獨自攀爬。

    備註教育委員會議員:
    陳重文(一召) 李芳儒(二召) 許淑華 王鴻薇 鍾沛君 
    秦慧珠  耿葳  吳世正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