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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360號 [工務]
    案由建議市府利用信義區六張犁社宅D、E區基地,規劃設置運動公園,並納入部分長輩運動設施以供居民使用。
    提案者徐巧芯,李柏毅,羅智強,吳世正,李傅中武,張斯綱,徐立信,郭昭巖,葉林傳,洪健益,秦慧珠,潘懷宗,闕枚莎,張茂楠,戴錫欽,李明賢,游淑慧,王欣儀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12.08
    審查意見109.12.22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09.12.23 第13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09.12.23 第13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09.12.24 議工字第10909002460號
    辦理情形109.12.31 府授都企字第10901530101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8次臨時大會徐議員巧芯等議員提案:「建議市府利用信義區六張犁社宅D、E區基地,規劃設置運動公園,並納入部分長輩運動設施以供居民使用。」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09年12月24日議工字第10909002460號函。
    二、查旨案前已編列106-111年度連續性工程,惟考量本案為國有土地(係屬國防部移交之營改基金土地,須有償撥用或租用取得),依照105年貴會審議預算案綜合決議但書,興建社會住宅原則上不得購買國有土地,經評估未來營運期間之土地年租金將影響整體社宅營運成本,業以109年12月9日府授都企字第1093123696號函知貴會停止執行本案110年度後已編列之住宅基金預算。
    三、復依108年11月25日內政部與本府住宅政策溝通平台第3次會議決議,本府與營建署業取得共識,由中央主導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並刻由營建署委託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評估本案興辦可行性,故有關當地運動公園設置需求事宜,已另函轉知中央相關單位納入後續規劃考量。

    備註工務委員會議員:
    王欣儀(一召) 徐巧芯(二召) 李建昌 鍾佩玲 陳義洲 
    洪健益 王閔生 游淑慧 鍾小平 郭昭巖 吳沛憶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