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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365號 [工務]
    案由建請公園處就本市私有土地樹木修剪作業研議相關對策,以避免私樹造成之公安問題無法可解。
    提案者林亮君,簡舒培,李建昌,王閔生,戴錫欽,吳沛憶,鍾佩玲,闕枚莎,林穎孟,許家蓓,黃郁芬,洪健益,王世堅,梁文傑,周威佑,陳慈慧,苗博雅,阮昭雄,王欣儀,陳炳甫,耿葳,許淑華,郭昭巖,徐立信,葉林傳,陳怡君,秦慧珠,楊靜宇,吳世正,張茂楠,林國成,王鴻薇,陳建銘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12.15
    審查意見110.01.06
    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0.01.08 議工字第11009000020號
    辦理情形110.01.18 府授工公字第1100101111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9次臨時大會林議員亮君等議員提案:「建請公園處就本市私有土地樹木修剪作業研議相關對策,以避免私樹造成之公安問題無法可解」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0年1月8日議工字第11009000020號函。
    二、查私有土地(或老舊建物)之樹木,依民法規定屬該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財產,其樹木枝葉或罹患病蟲害影響鄰棟建築時,本府工務局公園處判斷及評估危險性後,將以公示送達該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立即處理改善。如無法公示送達該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時,再由本府工務局公園處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及第39條規定,代行排除危害公共安全情事。
    三、另洽中央機關針對私樹處理修訂法源一事,本府將洽請行政院農委會研議;屆時修訂相關法令規定條文後,本府當據以辦理。

    備註工務委員會議員:
    王欣儀(一召) 徐巧芯(二召) 李建昌 鍾佩玲 陳義洲 
    洪健益 王閔生 游淑慧 鍾小平 郭昭巖 吳沛憶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