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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366號 [交通]
    案由建請停管處研提機車轉乘捷運停車費優惠方案,以提升機車族轉乘捷運之意願。
    提案者林亮君,林穎孟,吳沛憶,鍾佩玲,許家蓓,黃郁芬,洪健益,王世堅,邱威傑,梁文傑,周威佑,苗博雅,陳慈慧,李建昌,王閔生,阮昭雄,陳炳甫,耿葳,許淑華,郭昭巖,徐立信,葉林傳,陳怡君,秦慧珠,楊靜宇,吳世正,張茂楠,林國成,王鴻薇,陳建銘,闕枚莎,戴錫欽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12.15
    審查意見110.01.05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0.01.08 議交字第11007000010號
    辦理情形110.01.18 府授交停字第1100101123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10次臨時大會林議員亮君等議員提案:「建請停管處研提機車轉乘捷運停車費優惠方案,以提升機車族轉乘捷運之意願。」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0年1月8日議交字第11007000010號函。
    二、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為有效管理及轉變民眾運具使用習慣,推動全市4階段機車收費,第1階段商圈收費方式已於108年執行完成;目前刻正執行第2階段市中心區捷運站周邊收費,109年2月納入捷運南港站及南京復興站等交匯站、9月納入板南線(龍山寺站至昆陽站)周邊機車停車格收費,同時自109年9月起推出全市路邊機車停車月票、全市每日1張單、電動機車維持停車免費等配套措施,將收費措施對民眾影響降至最低,同時也逐步建立使用者付費觀念。
    三、另為研議機車轉乘捷運提供優惠可行性,停管處業與悠遊卡公司研商提供轉乘優惠技術可行性方案,因目前捷運及公車之收費方式除電子票證外,僅悠遊付嗶乘車功能可提供扣款進出,另因需同時考量如何降低搭乘大眾運輸者及機車駕駛等不同人共用優惠情形,爰停管處將持續與悠遊卡公司研商克服技術上問題。
    四、為提升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意願,停管處將先依本府共享、綠能、e化及安全之交通政策方向,研議機車轉乘大眾運輸之可行技術方案,預定於110年4月前提供方案送貴會參考。

    110.09.10 府授交停字第1103078652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10次臨時大會林亮君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停管處研提機車轉乘捷運停車費優惠方案,以提升機車族轉乘捷運之意願。」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0年1月8日議交字第11007000010號函暨本府110年1月18日府授交停字第1100101123號函續辦。
    二、為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本府持續推動推拉政策,除以汽、機車全市收費等推力政策降低民眾使用私人運具意願,亦推動公共運輸定期票、轉乘優惠及捷運常客優惠等拉力政策,提升大眾運輸使用,落實本市推動大眾運輸方針。
    三、經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稱本市停管處)檢視民眾轉乘捷運情形,尚有部分民眾係以機車轉乘捷運,考量提供完善大眾運輸第一及最後一哩服務亦屬提升大眾運輸使用政策一環,為利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爰配合提供民眾路邊機車停車費轉乘優惠措施。
    四、前述措施於110年9月1日起實施,主要對象為「當日騎乘機車轉乘捷運」之民眾;另因目前悠遊付已同時具有「繳納路邊機車停車費」及「搭乘捷運」等功能之支付方式,為求上線時效及民眾使用便利性,本市停管處乃與悠遊卡公司合作,並參考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實施之常客優惠方案,規劃機車停車轉乘優惠之回饋方式比照常客優惠;亦即如民眾前月路邊機車停車費有綁定悠遊付繳費資料且停車當日使用嗶乘車搭乘捷運者,其每筆給予新臺幣5元之折扣,並於次月統計符合回饋資格者,於指定日期統一將回饋金儲值至民眾悠遊付帳戶,民眾無需額外申請,以鼓勵民眾使用機車轉乘捷運系統至目的地。
    五、綜上,本市停管處提供機車轉乘優惠係鼓勵民眾轉乘捷運,由於該優惠措施對民眾騎乘機車至捷運站周邊所需支付之燃料費及停車費合計已與使用大眾運輸相近,爰期能藉以吸引部分使用機車通勤民眾轉乘或改用大眾運輸,以符合本府共享、綠能、e化及安全之政策目標。

    備註交通委員會議員:
    苗博雅(一召) 邱威傑(二召) 林亮君 周威佑 陳炳甫 
    黃郁芬 陳永德 徐弘庭 李明賢 林穎孟 葉林傳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