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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事項 第130352號 [教育]
    案由檢送本府文化局訂定「北投中心新村一期示範區室內活動場地使用收費基準」條文、發布令及本府公報影本各1份,請查照。
    提案者文化局
    來文文號109.12.18 府授文化資源字第1093042367號
    收文日期109.12.18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09.12.23 第13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備查。
    發文文號109.12.30 議教字第10906003100號
    備註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各場地管理機關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訂定或調整場地使用之收費基準時,應檢附成本資料,陳報本府同意後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辦理。
    總收發文號10900271980
    參考附件北投中心新村一期示範區室內活動場地使用收費基準
    收費基準表
    發布令
    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