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檢送本府文化局訂定「北投中心新村一期示範區室內活動場地使用收費基準」條文、發布令及本府公報影本各1份,請查照。 |
提案者 | 文化局 |
來文文號 | 109.12.18 府授文化資源字第1093042367號 |
收文日期 | 109.12.18 |
審查意見 | 無 |
議決會次 | 109.12.23 第13屆第09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 備查。 |
發文文號 | 109.12.30 議教字第10906003100號 |
備註 | 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各場地管理機關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訂定或調整場地使用之收費基準時,應檢附成本資料,陳報本府同意後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辦理。 |
總收發文號 | 10900271980 |
參考附件 | 北投中心新村一期示範區室內活動場地使用收費基準 收費基準表 發布令 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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