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建請市府於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眷村文化發展部門,為眷村文化保存推廣設立專責組織,以統合臺北市尚存眷村之維護保存業務及提出整體發展政策報告。 |
提案者 | 黃郁芬,王鴻薇,李建昌,郭昭巖,徐立信,林亮君,葉林傳,耿葳,戴錫欽,秦慧珠,楊靜宇,吳世正,張茂楠,汪志冰,邱威傑,徐巧芯 |
來文文號 | 第號 |
收文日期 | 109.12.22 |
審查意見 | 110.01.05 一、案由修正為「建請市府於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眷村文化發展部門,為眷村文化保存推廣設立專責組織,以統合臺北市尚存眷村之維護保存業務及眷村文化保存預算,並提出整體發展政策。」 二、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
議決會次 | 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二讀議決 | 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文號 | 110.01.14 議教字第11006000070號 |
辦理情形 | 110.01.21 府授文化資源字第1100101961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9次臨時大會黃議員郁芬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於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眷村文化發展部門,為眷村文化保存推廣設立專責組織,以統合臺北市尚存眷村之維護保存業務及眷村文化保存預算,並提出整體發展政策。」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一、復貴會110年1月14日議教字第11006000070號函。
- 二、目前本市四處眷村保存基地除四四南村之外,餘皆刻正辦理修復工程,預計陸續於110年中至111年初竣工。北投中心新村後續規劃為共感體驗、藝術創生與眷村文化推廣業務;煥民新村為結合青銀共好、眷村文化保存創生、食農教育、生態體驗等四大面向架構;嘉禾新村為融入藝術實驗與展覽演出,強調眷村精神與世代共好概念。
- 三、為利眷村文化保存及推廣,本府文化局近年於中心新村及煥民新村辦理保溫計畫,進行口述歷史紀錄、文物盤點及展覽研究等工作,並透過一年一度眷村文化節加強教育推廣,持續累積相關調查與史料,以利未來眷村園區開放後之應用。
- 四、為整合資源保存推廣眷村文化,本府將依決議配合於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專責組織,以統合本市眷村維護保存業務及眷村文化發展預算,完整提出整體發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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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教育委員會議員: 陳重文(一召) 李芳儒(二召) 許淑華 王鴻薇 鍾沛君 秦慧珠 耿葳 吳世正 |
參考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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