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議員提案 第130376號 [法規]
    案由為修正「臺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十條條文乙案,請審議。
    提案者王欣儀,戴錫欽,吳志剛,陳炳甫,游淑慧,秦慧珠,汪志冰,羅智強,鍾沛君,陳永德,李柏毅,張斯綱,徐巧芯,王鴻薇,郭昭巖,闕枚莎,陳重文,李傅中武,吳世正,苗博雅,林亮君,邱威傑,徐立信,葉林傳,楊靜宇,侯漢廷,潘懷宗,應曉薇,張茂楠,陳建銘,陳政忠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09.12.30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發文文號 第號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