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有關訂定「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案,敬請查照。 |
提案者 | 文化局 |
來文文號 | 110.01.29 府授法三字第10930545102號 |
收文日期 | 110.01.29 |
審查意見 | 無 |
議決會次 | 110.04.14 第13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3次會議 備查。 |
發文文號 | 110.04.23 議法委字第11010000070號 |
備註 | 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及本會第8屆第5次定期大會第3次會議審議臺北市議會議事規則之附帶決議:「…市府訂定之自治規則,應提經本會程序委員會審查後,列入報告事項提報大會」辦理。 |
總收發文號 | 11000018740 |
參考附件 | 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 訂定總說明 逐條說明 發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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