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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30522號 [教育]
    案由請臺北市文化局依據「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研擬設置「觀察委員席次」之可行性,該席次以行政區認養制度向大眾招募,旨在補足各權管單位巡查以及專業性不足的狀況,彌補文化局對受保護樹木有責但無權的現況。
    提案者陳怡君,李慶元,江志銘,徐立信,劉耀仁,郭昭巖,戴錫欽,張茂楠,楊靜宇,潘懷宗,陳永德,阮昭雄,侯漢廷,黃郁芬,林世宗,李明賢
    來文文號 第號
    收文日期110.11.09
    審查意見110.11.16
    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0.11.17 第13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0.11.17 第13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0.11.19 議教字第11006011230號
    辦理情形110.11.25 府授文化資源字第1100146904號
    有關貴會第13屆第6次定期大會陳議員怡君等議員提案:「請臺北市文化局依據『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研擬設置『觀察委員席次』之可行性,該席次以行政區認養制度向大眾招募,旨在補足各權管單位巡查以及專業性不足的狀況,彌補文化局對受保護樹木有責但無權的現況。」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0年11月19日議教字第11006011230號函。
    二、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成員,依「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規定,除植物、園藝、景觀、植病、森林、建築設計、都市計畫、都市設計之外,相關公會、學會、基金會、公益團體等公民團體也是本市樹木保護委員成員之一。相關團體皆可正式行文提供本市樹木保護委員建議名單。
    三、另本府召開「本市樹木保護委員會」時,皆採資訊公開並全程開放直播與旁聽列席,若有相關通報,亦可循此管道即時反映。
    四、又有關本市受保護樹木之巡查通報機制,係由各管理單位及區公所每月定期勘查樹木外觀及周邊環境,並提送巡查表至文化局,若有異常狀態,本府文化局即通報專業技師至現場勘查;若一般市民發現受保護樹木生長異常,可透過「本府單一陳情系統HELLO TAIPEI 」APP或電話即時通報,本府文化局將會指派專業技師至現場勘查。
    五、為積極提升樹木保護效能,本府文化局後續將與民間團體洽談合作,透過民間團體力量並培訓護樹種子人員,以積極投入護樹工作,共同推動護樹運動。

    備註教育委員會議員:
    陳重文(一召) 吳世正(二召) 李芳儒 耿葳 鍾沛君 
    汪志冰 王閔生 葉林傳 王鴻薇 吳沛憶 徐巧芯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