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本府原派任財政局陳家蓁前局長、法務局袁秀慧前局長兼任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自111年12月28日起改由現任財政局游適銘局長及法務局連堂凱局長接任,另主計處鄭瑞成處長續任,敬請備查。 |
提案者 | 財政局 |
來文文號 | 111.12.30 府授財菸字第1113033137號 |
收文日期 | 112.01.03 |
審查意見 | 無 |
議決會次 | 112.04.19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3次會議 備查。 |
發文文號 | 112.04.21 議財字第11205000110號 |
備註 | 依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16條:「依股權由市政府指派之代表,其選派、考核及解職,由主管機關報經市政府核定;並送請市議會備查。前項代表包括公司創立發起人、市政府股權代表、董事、監察人及其他必須遴派之人員。」規定辦理。 |
總收發文號 | 11200000080 |
參考附件 | 董事代表人異動 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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