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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001號 [警衛]
    案由建請研擬34至40歲以上女性凍卵補助政策,提請審議。
    提案者陳怡君,鍾佩玲,王孝維,洪健益,王欣儀,徐立信,王閔生,郭昭巖,葉林傳,李柏毅,張斯綱,陳重文,楊植斗,吳志剛,陳炳甫,李芳儒,耿葳,李傅中武,張文潔,李明賢,侯漢廷,汪志冰,陳宥丞,林珍羽,張志豪,林亮君,洪婉臻,戴錫欽,許淑華,許家蓓,王世堅
    收文日期112.03.07
    審查意見112.05.09
    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2.05.10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2.05.10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2.05.12 議警字第11208000360號
    辦理情形112.05.22 府授衛健字第1120119524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陳議員怡君等議員提案:「建請研擬 34 至 40 歲以上女性凍卵補助政策,提請審議。」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5月12日議警字第11208000360號函。
    二、攸關市民健康福祉,需進行政策評估,涉及適法性疑義、機構管理等,將函請中央評估、納參,涉及醫療專業將召開專家會議討論。

    112.10.03 府授衛健字第1123052515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陳怡君議員等議員提案: 「建請研擬 34 至 40 歲以上女性凍卵補助政策,提請審議 。」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5月12日議警字第11208000360號函暨依本府112年5月22日府授衛健字第1120119524號函續辦。
    二、市府團隊本於專業、永續、共融的精神規劃市政,有關凍卵議題,綜整相關各界意見,包含相關文獻、法規、公共衛生、婦產科、生殖醫學、法學、婦女團體(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基金會及台灣女人連線)、媒體報導、國民健康署與專家討論會議,說明如下:法規面:依據現行人工生殖法第11 條,卵子解凍實施人工生殖時,需有婚姻關係且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未婚者若凍卵後,爾後欲卵子解凍受精時,仍需面臨有婚姻關係,待中央修法改變人工生殖法之法規限制。風險面:根據台灣生殖醫學會2018年冷凍卵子指引,冷凍卵子雖然可以延長生育年齡,但仍不能改變婦女本身的生理年齡。若高齡才解凍卵子,現存的健康狀況(例如高血壓或糖尿病)會增加懷孕後孕婦及新生兒健康風險。凍卵是侵入性醫療行為,施打排卵針和破卵針,取卵手術過程和全身麻醉等,均存在一定程度風險,如卵巢反應過度症候群(OHSS)、出血、感染等狀況。效益面:台大醫學院婦產科2022年發表一篇追蹤18年選擇性凍卵使用及成本效益研究,發現645名凍卵女性,解凍使用率8.4%,最終活產僅2.6%。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凍卵政策實為用公費鼓勵大家晚婚晚生,且凍卵後的平均使用率不到一成,公費補助不符合社會公平性。財務面:凍卵療程費用高,預估需6-11萬元不等,療程包含1次取卵手術費、冷凍處置費及抽血、超音波費用、藥物/針劑費等;保存費約6,000-1萬元/年。在法令限制仍在的情況下,應思考凍卵費用高,若政府定額補助,仍應讓民眾知道須自負更多費用。行政面:政府應倡議「適齡生育」,提供生育健康知能予市民。政府若推動凍卵補助政策,仍應善盡告知民眾法規限制、風險、財務負擔與相關權益等。綜觀國外政策,丹麥提供癌症患者冷凍卵子補助、德國制定醫療性凍卵相關法規。綜上,本府衛生局已函詢中央就人工生殖適用對象能否適用同性(配偶)或無婚姻關係並有人工生殖需求女性評估納參。綜整各界意見,考量因罹癌且有生育意願者,為保留其生育功能及減少其經濟負擔,規劃於113年試辦醫療性凍卵補助。另將邀請專家共同製作「提升適齡生育健康識能」文宣,從孕前準備、孕期保健、安心待產及產後護理四個面向,提供正確備孕知識含自然懷孕、人工生殖及凍卵等相關資訊。

    備註警政衛生委員會議員:
    劉耀仁(一召)陳慈慧(二召)許家蓓 葉林傳 林世宗
    李建昌 楊植斗 李彥秀 王世堅 顏若芳 苗博雅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