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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003號 [民政]
    案由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
    提案者陳怡君,王孝維,王欣儀,洪健益,陳政忠,鍾佩玲,郭昭巖,徐立信,葉林傳,張斯綱,林珍羽,張志豪,李彥秀,李明賢,吳志剛,柳采葳,耿葳,陳重文,李傅中武,侯漢廷,林杏兒,李芳儒,張文潔,汪志冰,楊植斗,陳賢蔚,曾獻瑩,王閔生,陳炳甫,洪婉臻,戴錫欽,許淑華
    收文日期112.03.16
    審查意見112.04.25
    請市府針對敬老卡及愛心卡一併研議,以一年為期可累計使用,或比照110年及111年作法年度預算結算轉換點數供長者使用。
    議決會次112.05.03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2.05.03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2.05.05 議民字第11204000640號
    辦理情形112.05.12 府授社老字第1120118085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陳怡君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一 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5月5日議民字第11204000640號函。
    二、有關敬老卡/愛心卡點數跨月累計可行性,本府社會局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1日召開會議,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共同研商,刻由各運具權管單位依會議結論針對點數改採跨月累計方式,所涉及技術面(設備系統修改範圍)、經費面(修改費用)及修改期程,進行盤點及評估,,將再彙整各單位評估結果後研議。
    112.09.04 府授社老字第1123141228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陳怡君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5月5日議民字第11204000640號函。
    二、有關敬老卡/愛心卡點數跨月累計可行性,本府社會局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1日召開會議,並請各運具單位針對點數改採跨月累計方式,評估修改範圍後提供修改費用及期程,茲彙整各運具單位回復,修改費用初估高達5,000萬元,所需修改期程約6-7個月,由於北北基生活圈緊密、大眾運輸工具多元,民眾往返便利且密集,需北北基同時修改系統較為便民,惟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考量財政及民眾使用習慣,尚無修改意願,故維持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
    備註民政委員會議員:
    李芳儒(一召) 林珍羽(二召) 吳志剛 李傅中武 鍾沛君
    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