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報告事項 第140181號 [法規]
    案由有關修正「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辦法」為「臺北市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補助辦法」案,敬請查照。
    目前處理程序發文
    提案者勞動局
    來文文號113.01.03 府授法一字第11230487372號
    收文日期113.01.03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13.04.17 第14屆第03次定期大會第03次會議
    備查。
    備註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及本會第8屆第5次定期大會第3次會議審議臺北市議會議事規則之附帶決議:「…市府訂定之自治規則,應提經本會程序委員會審查後,列入報告事項提報大會」辦理。
    提大會報告<113.01.17>
    總收發文號11300001520
    參考附件修正條文
    修正總說明
    修正條文對照表
    發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