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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063號 [教育]
    案由提升「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獎勵金辦法」全國各綜合性賽事之奪牌獎金至相同水平。
    提案者張志豪,陳宥丞,林珍羽,陳重文,黃瀞瑩,耿葳,李傅中武,徐立信,游淑慧,汪志冰,詹為元,洪健益,秦慧珠,戴錫欽,李柏毅,張斯綱,郭昭巖,顏若芳,葉林傳,柳采葳,李明賢,王欣儀,林亮君,吳世正,鍾沛君,王閔生,吳志剛,闕枚莎,李芳儒,陳炳甫,陳賢蔚,簡舒培,鍾小平,張文潔,王孝維,洪婉臻,何孟樺,林延鳳,鍾佩玲,侯漢廷,陳怡君,曾獻瑩,劉耀仁,陳政忠,許淑華
    收文日期112.05.10
    審查意見112.05.26
    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文號112.06.07 議教字第11206000530號
    辦理情形112.06.14 府授體全字第1120123691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張志豪等議員提案「提升『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獎勵金辦法』全國各綜合性賽事之奪牌獎金至相同水平。」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7日議教字第11206000530號函。
    二、旨揭提案,本府體育局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研議,預計於112年6月26日(星期一)前提送評估規劃報告予貴會。

    113.03.05 府授體全字第1133014200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張志豪等議員提案「提升『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獎勵金辦法』全國各綜合性賽事之奪牌獎金至相同水平。」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7日議教字第11206000530號函。
    二、本府體育局業於112年6月27日提供評估報告予貴會議員在案。後續貴會張志豪議員於112年10月24日14-2定期大會復質詢獎勵金提升事宜。
    三、依循國家體育政策、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制度,以亞奧運種類為發展主軸,顧及各級賽事分類範疇有其鏈結國際賽事儀軌及單項運動發展脈絡,全國運動會與其他賽會獎勵金額度應有所差距。
    四、本市各類獎勵金已平均高於其他五都,為周全國各綜合運動會發展,考量國家體育政策以亞奧運種類為發展主軸、縣市間競爭合理性及財政負擔,本案擬維持現行選手獎勵金額度。
    五、本府體育局將持續於選訓賽輔獎制度上於各大賽會積極協助選手參賽,除獎勵金辦法給予選手獎勵外,本市另訂有「補助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參賽及訓練經費要點」,可鼓勵及輔導選手持續訓練及參賽提供部分補助,以達實質運動訓練推展效益。

    備註教育委員會議員:
    王閔生(一召)何孟樺(二召) 曾獻瑩 吳世正 闕枚莎 徐巧芯
    洪婉臻 簡舒培 許淑華 王孝維 黃瀞瑩
    參考附件411113202305021636548.docx
    4111132023050216365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