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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提案 第140178號 [法規]
    案由修正「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第二十八條,配合新增第二十七條,原第二十七條修正為第二十八條。
    目前處理程序分組審查
    提案者陳慈慧,王世堅,陳賢蔚,劉耀仁,洪健益,王閔生,李建昌,許家蓓,黃瀞瑩,顏若芳,王孝維,陳怡君,陳重文,戴錫欽,徐立信,李芳儒
    收文日期112.11.14
    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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