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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 告 案 第140192號 [交通]
    案由本府捷運工程局所屬「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基金(下稱建設基金)」、「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下稱土開基金)」,分別向「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下稱重置基金)」借款55億元、續借44億元一案,請查照。
    目前處理程序分組審查
    提案者捷運工程局
    來文文號113.02.07 府授捷財字第1133002830號
    收文日期113.02.07
    審查意見
    備註依據本會審議108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綜合決議:「市府如需動支各基金,每筆數額超過1,000 萬元以上者應事先告知本會;惟市政重大政策需動支基金超過5,000 萬元以上者,應送本會備查。」辦理。
    提大會報告<113.04.17>
    總收發文號1130002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