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為辦理本市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後續補償費發放及工程規劃設計與施作等作業需要,擬續編本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該案之總開發費用新臺幣2,181億5,175萬1,657元,並自111年度起分年編列預算。檢送上揭總開發費用編列說明1份,敬請同意辦理。 |
提案者 | 地政局 |
來文文號 | 110.08.19 府授地發字第1107017269號 |
收文日期 | 110.08.19 |
審查意見 | 110.12.21 同意。 |
議決會次 | 111.01.26 第13屆第17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二讀議決 | 111.01.26 第13屆第17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文號 | 111.02.09 議民字第11104000140號 |
備註 | 民政委員會議員: 張茂楠(一召) 陳政忠(二召) 王浩 陳慈慧 許家蓓 游淑慧 |
總收發文號 | 11000501790 |
參考附件 | 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總開發費用編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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