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有關修正「臺北市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辦法」第3條、第8條及第9條條文案,敬請查照。 |
目前處理程序 | 報告事項 |
提案者 | 工務局 |
來文文號 | 113.02.01 府授法二字第11230520982號 |
收文日期 | 113.02.01 |
審查意見 | 無 |
備註 | 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及本會第8屆第5次定期大會第3次會議審議臺北市議會議事規則之附帶決議:「…市府訂定之自治規則,應提經本會程序委員會審查後,列入報告事項提報大會」辦理。 |
總收發文號 | 11300019410 |
參考附件 | 修正總說明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發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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